蔡康永的寶寶日記
Thursday, September 15, 2005
baby, you should attend a live concert 寶寶,你要去聽現場演唱會

9月5日 好朋友的大房子裡

親愛的寶寶:

八個朋友,圍著大房子裡的大木頭桌,吃完肋排以後,開始說每個人去過的現場演唱會。

沒有人夠老得趕上披頭四,但有人竟然聽過鮑勃‧迪倫的現場,大家讚嘆了一下。另外幾個人講起自己哭得最凶的演唱會,都不是很有名的。妮塔說起她在紐約一個荒廢劇院裡聽的那場演唱,令她有感覺的不是主角,而是半途以神秘嘉賓身份現身的、當時一個剛從牢裡放出來、因為遺傳白化症,而披著滿頭白髮的年輕女歌手。

芮塔則說起一個喜歡在整場演唱會上單腳站立、瘋狂吹笛的吹笛手。

“他們都只有名那幾年,後來就沒什麼人知道了,有名大概也不是太吸引他們的事吧。”

我參加過的演唱會,全場最多人的大概六萬人、最少的大概八十人。每次我都好感動、好高興。我喜歡看幾萬個人把手上噴火花的火花棒一個接一個地散布到全場都是。我喜歡在場裡擠滿快讓人窒息的熱情的時候,抽空抬頭看天上的星星。我也喜歡在小酒館裡看有的人醉著有的人吻著的,聽著自己也醉了的滿頭白髮的歌手,在唱我怎麼聽都還是會流眼淚的歌。

寶寶,我為什麼一直對電視很有戒心,是因為電視老是讓你以為,你聽過那首歌了,但其實你沒聽過;老是讓你以為你看過那個人了,但其實你沒看過;老是讓你以為你知道災難與死亡了,但其實你不知道。

我每次在現場感動得要命的事,後來再透過電視看到的時候,根本感覺不出來是同一件事情。電視好像漁網,把有生命的都攔截在網子的那一邊,可這一邊流出來的,都只是水而已。

親愛的寶寶,將來如果有你喜歡的歌手,你要想辦法去聽他們的現場演唱會,去跟其他和你一樣喜歡他的人在一起。你不知道那個歌手會有名多久,你也不知道他會願意活多久。你只能趁他還在的時候,讓他變成你回憶的一部分。

有些人的生命沒有風景,是因為他只在別人造好的、最方便的水管裡流過來流過去。你不要理那些水管,你要真的流經一個又一個風景,你才會是一條河。





文章引用自:蔡康永的寶寶日記: baby, you should attend a live conc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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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動。
我也希望自己喜歡的一切都能變成我生命回憶中的一部分!

跟我的座右銘信念好像:
「喜歡一個人,並不是要那個人也喜歡你。
而是要藉由喜歡他的過程,找到你自己!」

勉勵自己努力去體會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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